西藏一市财政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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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相关环节提交资料说明
日喀则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财会监督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加强全市财会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财会人员协助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日喀则户籍考生)。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1.日喀则市财政局招聘10名聘用人员,属编外的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岗位:财政财会监督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为财会专业(具体为: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经济与金融、审计学、税收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协助单位完成各项财会监督检查事项。协助市财政局开展全市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情况监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日喀则市财政局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
3.年龄为二十一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3年7月—2002年7月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5.如报考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经过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5177元/月,大学大专学历5077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日喀则市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5177元/月、大学大专学历按照5077元/月执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日喀则市财政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单位保险部分由日喀则市财政局缴纳,个人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3.伙食可在日喀则市财政局机关食堂就餐,收费标准按日喀则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标准执行。
五、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 27 日— 8月2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财政局会计监督科。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日喀则市财政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发布的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向日喀则市财政局报送报名表、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8月3日—8月7日,日喀则市财政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按程序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为笔试人员。准考证由市财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财会监督工作岗位。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笔试(占7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财会知识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8月1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日喀则市财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在日喀则市财政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占3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
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5-7人。考官由日喀则市财政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领导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结果公示。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人员名单统一在日喀则市财政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政审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需要开具户口所在派出所提供的相关政审材料。
(四)体检
1. 拟招聘对象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由市财政局组织带领考生在指定的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五)递补
因政审或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进行政审及体检。
(六)确定拟招聘人员
日喀则市财政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此次招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日喀则市财政局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日喀则市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各执一份。
(七)录用
具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作出书面总结,由日喀则市财政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日喀则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签一次。
六、离职双方签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日喀则市财政局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日喀则市财政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日喀则市财政局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92-8665647,8665646
举报监督电话:0892-8665666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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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青中